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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给制造业降成本,万江这样做!

来源:南方+ 编辑:郑国豪 时间:2023-09-01
导读: 为贯彻《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切实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的通知》(东府办函〔2023〕385号)文件精神,落实各项惠企助企政策和减税降费举措,进一步推动租金、用能等成本下降,提升服务企业效能,激发实体经济发展活力,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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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江街道关于切实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

增强发展信心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切实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的通知》(东府办函〔2023〕385号)文件精神,落实各项惠企助企政策和减税降费举措,进一步推动租金、用能等成本下降,提升服务企业效能,激发实体经济发展活力,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加大租金减免力度

开展街道、社区两级联合减租行动,街道属物业对制造业企业减免1个月租金,倡导社区所属集体物业对制造业企业减免1个月租金。(责任单位:农林水务局、万实公司、各社区)

二、规范产业用房租赁市场

万江街道属物业厂房新签约合同租金最高限价25元/平方米(特殊定制厂房除外),街道属物业原则上租金不上涨,带动全街道厂房租金单价整体下降。加大力度整治违法违规加价收费行为,对虚增用水用电量、提高水电价格、擅自加收其他费用等行为,由相关部门从严查处。禁止擅自提高公摊面积比例,单栋产业用房分割出租时,各出租单元租赁建筑面积总和不得超过该栋产业用房总建筑面积。(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林水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房地产管理所、万实公司、供电服务中心、供水分公司、各社区)

三、降低制造业企业用电成本

全市安排1亿元财政资金,市、街道按3:7比例分担,对2023 年营业收入实现正增长的规上工业企业(“两高”企业除外),按照全年用电费用不超过1%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最高补贴500万元。已享受今年稳工促生产用电补贴部分不作重复补助。(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财政分局、供电服务中心)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除有明确期限规定外,有效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同类政策标准不一致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最大力度支持企业发展。政策实施期间,如国家、省和市出台新的规定,按国家、省和市规定执行。

责任编辑:郑国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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