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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4场!茶山将在这些地方开展无偿献血工作!

来源:茶山融媒 编辑:刘晓钧 时间:2025-04-09
导读: 无偿献血不仅是 为了保障医疗用血的需要 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 更是一种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 社会共济行为 茶山将于4月17日、24日、29日 开展无偿献血活动 请广大热心市民积极捐献热血 在身体健康和条件允许的情况下 加入无偿献血行列 △资料图 无偿献血工作
万众一心
无偿献血不仅是
为了保障医疗用血的需要
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
更是一种“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
社会共济行为
 
茶山将于4月17日、24日、29日
开展无偿献血活动
请广大热心市民积极捐献热血
在身体健康和条件允许的情况下
加入无偿献血行列
△资料图
 
无偿献血工作安排
 
时间:2025年4月17日  9:00-12:00
地点:茶山镇博头村村委会
联系电话:86866799
 
时间:2025年4月17日  14:00-16:00
地点:茶山镇冲美村综合楼
联系电话:86641453
 
时间:2025年4月24日  9:00-16:00
地点:茶山镇南社村大润发超市门口(原南天百货)
联系电话:86416603
 
时间:2025年4月29日  9:00-16:00
地点:茶山镇超朗村比高模型制品有限公司门口
联系电话:81869620
 
无偿献血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
 
血,是生命的源泉;爱,传递生命的希望!无偿献血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公益事业,是关系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幸福安康的民生工程,是城市文明进步的标志,是建设健康茶山的基本要求,也是每一位健康适龄公民崇高的责任和无上的荣光。
 
随着我市不断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医疗服务水平正快速提升,临床用血需求也持续增大,血液供应保障工作仍面临着较大压力。因此,无偿献血这项爱心事业只有得到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才能健康持续地发展。科学研究表明,每次献血300或400毫升,仅占人体总血量的5%-10%,坚持长期科学献血,不但无损健康,还有助于刺激骨髓造血功能,促进新陈代谢,预防和降低心脑血管疾病以及癌症的发生率。
 
“捐献可以再生的血液,挽救不可重来的生命”。爱存在于每一个人心间,为了让更多患者得以救治,让更多家庭重拾欢乐,我们真诚呼吁:广大市民尤其是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以及社会各界爱心人士,请积极行动起来,伸出您的援手,献出涓涓热血,汇聚爱心暖流,点亮生命希望之光!
热诚欢迎社会各界朋友加入到无偿献血行列!(捐献全血预约联系电话:0769-86643764)茶山镇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注意啦!
不是每个人都能献血的
一起来看看献血需满足的条件
献血需注意的地方
安全有效地献出你的一份小小“爱心”
 
(一)年龄:18-55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岁。
 
(二)体重:男性≥50公斤,女性≥45公斤。
 
(三)体温、血压、脉搏正常、乙肝表面抗原、血红蛋白、转氨酶初筛检查合格(现场检测)。
 
(四)献血前一周身体健康,无感冒、发热、腹泻、服用药物等情况。
 
(五)女性应避开月经期及前后三天。
 
(六)捐献全血6个月后可以再次献血。
 
无偿献血是安全的
 
因为:
(一)采血是由具有采血资格的医务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程和制度进行。
 
(二)用于抽血检验、血液采集的注射器及采血器材均经过严格灭菌并一次性使用,其生产厂商经相关部门严格验收并批准。
 
(三)使用后的血袋、针头等医疗废弃物要集中销毁,统一处理,不会重复使用。
 
因此,献血者不会因参加无偿献血而感染疾病。
 
此外
参与无偿献血
更可享受一系列优待政策
赶紧来看看!
 
一、优先用血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的精神,结合我市采供血工作实际情况,当临床供血紧张时,为保障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直系亲属的优先用血,东莞市制定了《关于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优先用血的工作指引(试行)》,其中优先用血适用范围如下:
 
1.在全国范围内参与过无偿献血的献血者本人需要在本市临床用血时,在保障急救用血的前提下,优先安排用血。
 
2.在东莞市献血的无偿献血者,其配偶或直系亲属需要在本市临床用血时,在保障急救用血的前提下,优先安排用血。
 
3.在广东省内(东莞市外)献血的无偿献血者,其配偶或直系亲属需要在本市临床用血时,先由医院与血站沟通,血站根据血液库存情况,在保障急救用血的前提下,也可优先安排用血。
 
备注:本流程所指的直系亲属包括无偿献血者的父母、子女、养父母、养子女。
 
二、用血报销
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免交或者减交前款规定的费用,具体如下:
 
(一)无偿献血者在广东省范围内献血,血液经检验合格的,其本人、配偶和直系亲属享有下列临床用血权利:
 
1.无偿献血者献血200毫升及以上的,本人临床用血时免交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
 
2.无偿献血者献血累计600至1000毫升(含1000毫升)的,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合计不超过献血总量2倍范围的,免交前项规定的费用;
 
3.无偿献血者献血累计超过1000毫升的,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免交前项规定的费用。
 
(二)无偿献血者在本省范围内献血,血液经检验不合格的,其本人临床用血时,在不超过献血量3倍范围内免交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
 
(三)临床用血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地中海贫血、海洋性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等长期依赖输血治疗的病种纳入门诊特殊病种范围。
 
目前东莞市血费报销的途径:医院直接血费减免报销、血站微信公众号上传资料报销、快递资料到血站和本人或委托他人到血站现场办理报销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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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晓钧
万众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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