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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道滘镇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措施来了

来源:魅力道滘 编辑:朱澜 时间:2026-04-20
导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智创优品、和美宜居城市发展战略目标,道滘镇近日印发《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措施》,聚焦研发生产、成果转化、专精特新、增资扩产等重点领域,通过奖励、资助、贴息及补改投等多元方式,最高支持500万元,全力构
万众一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智创优品、和美宜居”城市发展战略目标,道滘镇近日印发《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措施》,聚焦研发生产、成果转化、专精特新、增资扩产等重点领域,通过奖励、资助、贴息及“补改投”等多元方式,最高支持500万元,全力构建“4+2+2”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建设“和美道滘、智创新城”。
    第一条
    支持企业提升研发生产能力
    (一)支持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重点实验室,分别一次性给予奖励10万元、5万元、1万元,同一企业按最高认定级别奖励,级别提升后追补奖励差额。
    (二)支持企业优化生产环境。鼓励制造业企业打造高级别洁净车间(10万级及以上),改善研发及生产环境,按照实际投入的10%给予资助,每个项目最高资助20万元。
    第二条:
    支持企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一)支持企业设立中试验证平台。对新认定为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中试车间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奖励20万元、15万元、10万元。鼓励各类产业园区、孵化器及物业持有者为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提供“低成本、高品质”产业空间,对符合条件的运营主体,其租赁费用可享受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或租金减免,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6个月,推动概念验证及中试服务产业集聚发展。财政补贴或租金减免不重复享受。
    (二)支持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鼓励企业加强与国内外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产学研合作,对正式与高校及科研机构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的,根据产学研合同履约以及企业产学研成果转化评价情况,按产学研合作实际投入的10%给予资助,每个项目资助不超过5万元。
    第三条:
    支持企业发展专精特新
    (一)支持认定单项冠军企业。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奖励20万元、10万元。
    (二)支持认定专精特新企业。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奖励5万元、3万元。
    (三)支持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
    第四条:
    支持企业增资扩产
    鼓励本镇制造业企业扩产能、稳增长、促就业,对因发展空间受限需要进行迁建扩产的工业企业,根据其新购置或新租赁的生产性建筑面积,一次性给予搬迁及装修费用补助。安置面积2000平方米以下的,一次性给予最高补助1万元;安置面积2000平方米(含)以上的,每增加1000平方米区间,补助金额增加1万元,最高补助20万元。
    第五条:
    支持时尚创意数字产业发展
    鼓励时尚创意数字产业发展,对与国家部委产业运营机构或国内外高等院校正式签订合作协议、设立时尚创意数字产业发展平台的镇内企业,按企业签约合作服务费用的50%给予支持,每年资助不超过100万元。对平台后续建设、运营等重点发展事项给予适当支持。
    第六条:
    支持服务业创新发展
    (一)支持企业提升工业设计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加大工业设计投入,对获得市工信局认定为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3万元奖励。
    (二)支持企业加大技术投入。对符合《关于促进生产性服务业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东府〔2025〕2号)重点领域的服务业企业,新增主营业务相关软件、硬件设备投资的,按新增投资的3%给予资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资助30万元。
    第七条:
    支持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一)支持商贸流通服务平台发展。对我镇新认定为东莞优品展销中心(镇级)项目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根据其销售绩效,对符合条件的,每年最高资助20万元。
    (二)支持工业企业发展电商业务。对在我镇开展电商业务的工业企业,根据其年度线上销售额等综合评审情况,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6万元。
    (三)支持跨境电商发展。对在我镇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的企业,根据其外贸出口、海外仓建设等综合评审情况,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5万元。
    第八条:
    支持外资企业加大投资
    根据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支持外资企业有关措施精神,对符合我镇产业导向的外资企业,根据其年度新增利用外资、增资扩产、利润再投资等综合评审情况,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50万元。
    第九条:
    支持优质项目落地启动
    对符合我镇补链强链、战略布局的支柱行业项目,通过镇政府委托或认可的第三方专业投资机构或评估机构进行评审的,给予最高500万元“补改投”支持。
    第十条:
    支持利用资本市场
    (一)支持企业利用募投资金投资。鼓励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募投资金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其新增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购置费)达到一定规模的,可通过公开申报、专家评审等方式择优给予资助,每个项目最高资助200万元。
    (二)支持企业优化融资成本。对符合我镇产业导向的科技型企业(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认定为准),其用于主营业务发展的银行贷款,按实际支付利息的一定比例给予贴息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助15万元。贴息比例和总额不超过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且与其他贴息政策不重复享受。
    附则
    (一)本措施涉及条款的执行范围和标准,以当年发布的申报指南为准,奖补资金由镇财政统筹安排,实施预算总额控制。
    (二)本措施涉及的奖补条款与道滘镇其他同类政策标准不一致的,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
    (三)本措施由道滘镇经济发展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责任编辑:朱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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